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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
时间:2015-05-25
阅读量:2443
请参加2015年度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职工,于2015年5月27日前带上以下原件到校办进行资格审核,未取得原件合格证件不予以登记。
1、学历证
2、教师资格证
3、计算机合格证
4、英语合格证
5、普通话合格证
6、已发论文原件高级2篇,中级1篇。
7、初级1篇,论文发表情况不作要求。
另:1、注专业技术评审具备条件以当年上级部门发文为准。
2、2000年以后工作未参加支教教职工根据情况确定人数(以今年申报中、高级职称为主),于2015年5月27日前到校办刘玲老师处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申报者不在进行补办。
校 办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