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 “五一”假期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者:学生科         时间:2023-04-25          阅读量:8435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一年一度的“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五一”放假时间为4月29日-5月3日, 4月28日中午12:00学生即可离校学生于4月28日13:00时前全部离校,5月3日8:00时开始返校,5月3日18:00前返校上晚自习。为了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请家长监督,同学们自觉做好以下几点:

一、防森林草原火灾,牢记四川省中小学生森林草原防火“十五不准”要求。



(1)不准携带火种进林区和草原;(2)不准在林区和草原吸烟、打火把照明;(3)不准在林区和草原野炊、煮茶、烧烤食物等;(4)不准在林区和草原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5)不准烧荒、烧田埂地边草等;(6)不准在林区和草原玩火;(7)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8)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9)不准在林区和草原放火驱兽;(10)不准需监护人监护的特殊人群接触一切火源;(11)不准逃离、躲避防火卡点检查登记;(12)不准进入封山林区和防火通道;(13)不准发现火情隐瞒不报;(14)不准随意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15)不准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二、自觉遵守防溺水“六不准”规定。


近期,省市各级主管部门多次发文通知,学校也多次组织防溺水教育活动,反复强调防溺水“六不准”规定,同学们一定要牢记防溺水“六不准”,知行合一,将防溺水“六不准”要求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上,家长要加强督促和监督。防溺水“六不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


三、注意交通安全。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过没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线时一停、二看、三匀速通过;拒绝乘坐三无车辆、超载车辆;乘坐公用交通工具应遵守乘车纪律,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


四、防电信网络诈骗。



一是要增强防诈骗意识;二是了解防电信网络诈骗常识;三是不要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近一年来,个别同学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换取微薄的报酬,再次提醒同学们,这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惩处,千万不要参与。


五、防暴力和欺凌。



与人要和睦相处,善于化解矛盾,不因小事和同学争吵,遇事要冷静,做事多想想后果,不要以非对非,打架斗殴。如果遭遇暴力一定要想办法及时脱身,报告老师、家长或拨打110电话报警。


六、注意饮食安全。

       

近期,攀枝花市正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请大家按照学校的要求,知晓应知应会。家长要对自己的孩子进行饮料、食品卫生知识教育,确保食物安全、无毒,同学们自身也要加强食品安全常识的学习,防止误饮误食不卫生或过期、变质饮品、食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节日期间不暴饮暴食,不酗酒。


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用电、用火和用气的安全管理。


最后,衷心祝愿家长、同学们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五一”假期。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

2023年4月26日



撰稿:任胜春

编辑:宋荷玥    

审核:王   坤   

签发:高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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