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 应知应会

发布者: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         时间:2022-09-09          阅读量:24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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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食安办于 2014 年部署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通过省级推荐、城市创建、省级初评、国家验收 4 个环节,经国务院食安委批准, 由国务院食安办命名授牌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应达到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等标准,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攀枝花市于2021 年11 月被国务院食安办纳入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荐城市,拟于 2023 年申报验收。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具体措施。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要。

※全面落实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做精做优“攀果”“攀菜”等特色产业,建好中国晚熟芒果产业城,促进现代特色农业绿色健康发展;有利于为康养旅游发展营造健康优质的环境,更好地构建阳光康养产业生态圈,建设国际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有利于高水平打造“食安花城”品牌,提升城市形象,增强攀枝花的吸引力、知名度和美誉度,更好地建设川西南滇西北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党政领导干部未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 明确的工作职责;

※ 3 年内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 3 年内发生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校园食品安全等事件,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未达到 80 分;

※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未达到 98%。

来源:攀枝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