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关于开展第四届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依据《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定于2017年5月开展学校第四届校级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大家遵照执行。
一、评审工作委员会:(15人)
主任:吴建伟
成员:赵海军 钟义良 周广平 周海涛 李 谊 王春强 钟世昌 鲁 力 李 晶 高国锋 (教师代表4人)
二、评选对象及指标控制
(一)专业(学科)带头人
专业带头人推荐评选对象为我校教育教学第一线的在职专兼职教师(含已获评市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兼课的学校管理人员,其兼课每周不少于6课时),优先推荐评选现任市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评选指标为每一专业1名专业带头人,电子商务专业暂不评选,专业带头人共计10人;语文、数学、外语、德育、体育学科各1人,学科带头人共计5人。
(二)骨干教师
骨干教师评选对象为主要因工作年限不够而未参评攀枝花市教体局2016--2018市县级骨干教师的中青年专兼职教师(兼职教师其兼课每周不少于6课时)。
骨干教师评选控制指标为土木工程类专业教师6人,加工制造类专业教师2人,交通运输类专业教师2人,财经商贸类专业教师1人,语文、数学、外语、德育、体育学科各1人。
三、申报评选条件
(一)专业带头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注重教书育人。
2、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和教学改革实践,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质量优异,在培养学生良好素质和实践能力方面起示范或带头作用。
3、具有合格学历,有2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或担任管理工作经历。
(以上3项基本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4、专业课教师必须取得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能胜任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的教学,并能指导本专业相关工种的学生实习。
5、近3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不少于4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省级以上)。
6、在市级及以上的范围开过2次公开课或示范课,或在市级及以上优秀课评比中获二等及以上奖励。
7、 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有计划地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被培养的教师在市级及以上教学业务竞赛中获奖。
8、学生评教达到90分以上。
(以上第4—8项条件至少满足3项)
(二)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注重教书育人。
2、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和教学改革实践,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质量优异,在培养学生良好素质和实践能力方面起示范或带头作用。
3、具有合格学历,有2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或担任管理工作经历。
(以上3项基本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4、在市级(指攀枝花市级,以下同)及以上论文获奖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
5、负责校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
6、独自承担校级以上(包含校级)公开课1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在评优课、基本功等竞赛活动中获奖。
7、参加市级教师技能竞赛获二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学生技能竞赛获优秀指导奖。
8、学生评教达到90分以上。
(以上第4—8项条件至少满足3项)
四、申报要求:
1、各教学部组织好专业(学科)带头人的申报或推荐工作,确保每一专业(学科)至少1人及以上申报。
2、申报对象根据《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提交本人申报表、条件情况表及成果荣誉支撑材料,所有材料以近三年时间为限。
3、专业课教师的申报表、条件情况表及成果荣誉支撑材料于4月10日前提交各教学部进行初审,申报表、条件情况表经过教学部签字后于4月12日前提交教育研究室(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教学部统一提交)。
4、基础学科教师的申报表、条件情况表及成果荣誉支撑材料于4月10日前提交教务科进行初审(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五、评审工作:
1、依据学校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考核评审,评审包括对考核对象基本条件的审核、听课、集中投票、公示等程序,确定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公示人选名单。
2、教务科组织评审人员进行评审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对象,学校正式下发文件确定第四届校级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相关待遇自2017年开始享受(待遇标准就高不就低,不得重复享受)。
3、学校前3届校级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及教学能手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附件:
1、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申报表
2、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骨干教师条件情况表
3、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专业(学科)带头人条件情况表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表
姓名 |
| 申报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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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情 况 | (反映本人基本情况、主要成果及荣誉情况) |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骨干教师条件情况表
姓名: 专业(学科):
评选条件 | 达标说明 | 教学部审核意见 |
1、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注重教书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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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和教学改革实践,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质量优异,在培养学生良好素质和实践能力方面起示范或带头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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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合格学历,有2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或担任管理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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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市级(指攀枝花市级,以下同)及以上论文获奖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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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校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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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独自承担校级以上(包含校级)公开课1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在评优课、基本功等竞赛活动中获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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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参加市级教师技能竞赛获二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学生技能竞赛获优秀指导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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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学生评教达到9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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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专业(学科)带头人条件情况表
姓名: 专业(学科): 现有骨干情况:
评选条件 | 达标说明 | 教学部审核意见 |
1、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注重教书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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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和教学改革实践,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质量优异,在培养学生良好素质和实践能力方面起示范或带头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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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合格学历,有2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或担任管理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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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业课教师必须取得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能胜任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的教学,并能指导本专业相关工种的学生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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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近3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不少于4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省级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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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市级及以上的范围开过2次公开课或示范课,或在市级及以上优秀课评比中获二等及以上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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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有计划地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被培养的教师在市级及以上教学业务竞赛中获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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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学生评教达到90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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