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者:教务科         时间:2015-04-15          阅读量:2265
 

为提升名师的影响力,激励名师不断进取、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搭建有利于名师专业发展的新平台,创立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新机制,学校决定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的教师中选拔校级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逐步建立有利于中青年教师培养和发展的名师工作室体系。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打造教育教学品牌为目标,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专业理论水平高、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育科研能力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优秀教师担任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活动中的示范、引领、指导和辐射作用,形成以名教师为核心的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促进产学研用的紧密结合,带动学校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培养目标

名师工作室,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有着共同研究方向和合作愿景的教师合作共同体,是我校骨干教师培训、教科研基地和产学研用的结合体。通过名师工作室建设,努力实现“四个一”的目标。

   (一)培养一批名师。建设名师工作室平台,倡导名师教学,努力造就培养一批区域职业教育名家、教学名师、学科(专业)带头人,打造区域职业教育品牌。

    (二)带出一支团队。选拔有培养潜力的教师进入名师工作室学习和研究,促使其向更高层次发展,培养一批名师后备梯队人选,打造名师团队;在一定工作周期内使培养对象在课堂教学上出精品,课题研究上出成果,管理岗位上出经验,引领学科(专业)教学的发展,使名师工作室成为优秀教师培养的发源地、优秀青年教师的集聚地和未来名师的孵化地,

    (三)产生一批成果。以教学设计、课件、论文、课题、学术专著、教材等多种成果形式破解教学实践中的难题,成为学科教学资源的生成站;提高服务区域经济建设的效果、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四)完成一次展示。引领学科建设,成为教科研成果辐射源。每年承担一次专题活动,以研讨会、名师论坛、公开教学、现场指导等形式,发挥名师的带头、示范、辐射作用,形成名优群体效应。

三、组织管理

名师工作室在学校“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课题研究为主要方式、以项目教学研讨为主要内容,开展系列教研教改活动,培养我校学科优秀教师。

(一)成立学校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组长:吴建伟;副组长:张建成;成员:钟义良、周广平、周海涛、李谊、王春强、钟世昌、李大波、罗文富、李晶。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领导小组下设名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设在教育研究室。

(二)名师工作室的组建。名师工作室的领衔名师采取申报制。领衔名师的选拔采取推荐或自荐申报、校学术委员会初审、校内外专家答辩评审、学校研究确认的方式。每个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在制定工作方案基础上,根据需要选聘名师,报送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成为名师工作室主要成员。

(三)名师工作室的组成人员。每个名师工作室设置领衔名师1名,选聘主要成员3-5人。

(四)名师工作室管理机制。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制和特聘导师制,由主持人负责工作,可聘请省内外同行专家或业界专家担任兼职特聘导师;名师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制,每轮聘期为三年。

 (五)名师工作室名称。名师工作室名称为: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XXXX(专业或学科)XXX(领衔名师姓名)名师工作室。

 四、申报条件

名师工作室的领衔名师和主要成员均须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一)领衔名师的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和强烈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愿望;教育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和校本课程开发能力。

    2、具备本科学历和高级职称,已经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教学)论文2篇以上或主编出版本专业教材1本以上。

 3、在岗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4、具备“双师型”教师条件,主持过校级以上立项课题或参与研究过市级以上课题。

  (二)名师工作室成员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自主发展意愿强、教学业务素质好、合作共赢意识好的中青年。

 2、在岗校级及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专业)带头人;或在校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教学比赛中获奖;或指导学生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

 五、材料评审

(一)申报领衔名师,须提交“名师工作室”申报表和工作方案。

  1、按照申报条件,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初评。

   2、校外专家答辩评审。

  3、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研究后,学校发文确认。

 (二)申报名师工作室成员,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提供相关材料,经领衔名师推荐后,由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任务内容

名师工作室在三年工作周期内,须根据工作室的建设和学校的发展完成系列任务,至少包含下列9项任务中的5项。

(一)在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等学校发展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或在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或能主持完成相关学科的精品课程建设任务。

 (二)积极开展和参与本校学生技能训练及创新能力的培养活动。在每年的技能大赛中团队成员或指导的学生能获得市级一等奖1个以上,或省级二等奖1个以上,或国家级三等奖1个以上。

(三)团队或团队成员每年在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得市级一等奖2人次以上,或省级二等奖2人次以上,或国家级三等奖2人次以上。

(四)每年进行具有较大影响、具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培训活动、生产实践、社会服务等项目1个以上。

(五)主持或参与研究至少1项市级以上教研或科研课题,或支持至少2项以上校级教研或科研课题,并在校本研修活动中发挥引领、指导、带头作用,积极用科研的方法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

(六)每位名师指导青年教师1-2人,使其在各级“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专业)带头人”等不同层次中得到提升。

(七)以公开教学、课例讲评、名师讲座、发表论文、学术专著、研究报告、“名师工作室网站(网页)”等形式向校内外辐射科研成果,社会效益明显。其中发表论文每人每年不少于2篇。

(八)团队或团队成员每年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有影响的作品不少于3篇。

 (九)承办、协办学校其他专项工作1项以上。

    七、条件保障

(一)学校大力支持“名师工作室”和名师的工作,为“名师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设专用办公室,接入互联网,配置打印机、会议桌、书柜、多媒体等办公设施。

  (二)学校网站首页搭建名师工作室交流平台,建立特色网页。

 (三)学校为名师工作室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每年向每个“名师工作室”划拨必须的专项研究经费。专项研究经费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添置书籍、课题研究、项目开发、论文、教材的发表和出版、专家的讲座和授课费用、相关的观摩考察费等。

 (四)名师工作室研究经费体现过程管理原则,分三次划拨。第一次为启动经费;第二次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划拨适当经费;第三次根据工作室三年规划结束时成果考核结果划拨相应经费。名师工作室的服务性收入,用于名师工作室的建设。所有经费收支,须符合财务规范。

(五)学校邀请国内专家和专职教育科研人员,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理论支持、业务指导和专业引领。

(六)建立健全工作室建设制度,完善相关考核措施,奖优罚庸,逐步形成优胜劣汰机制,促进工作室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规划和学年工作计划,是学校教育科研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名师工作室应认真制定三年工作规划和学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

 

                       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1、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2、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名师工作室成员申请表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名师工作室成员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

 

任教课程

 

学历

 

毕业学校及专业

 

是否双师型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

 

 校/县/市及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专业)带头人/其他

 

申报名师工作室名称

 

个人研究及发展方向

 

学习

工作

简历

起止时 间

单位及职务

 

 

 

 

 

 

 

 

 

 

 

获奖

情况

获奖时间

颁奖单位

获奖内容及荣誉称号

 

 

 

 

 

 

 

 

 

 

 

 

 

承担

科研

课题

情况

时 间

课题名称

主研或参研

  

 

 

 

 

 

 

 

论文

发表

获奖

情况

时 间

题目

发表刊物及获奖等次

 

 

 

 

 

 

 

 

 

 

工作室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