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度党建责任制“三张清单”》的通知
攀建校委〔2018〕8号
中共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8年度党建责任制“三张清单”》的通知
校属各支部、各部门:
学校参照市教体局印发的《关于印发党建责任制“三张清单”的通知》制订了学校2018年度党建责任制“三张清单”,现印发给你们。
附件:《2018年度党建责任制“三张清单”》
中共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
中共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委员会 2018年3月23日 印发
附件:
2018年度党建责任制“三张清单”
一、党委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工作任务清单
1.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尊党章、学党章、讲党章”活动。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教体局党工委的各项工作安排,紧扣市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保持专注发展转型发展定力,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完成教体局党工委安排和学校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3.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4.党委每年开展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对抓党建工作失职失责的支部书记进行严肃问责
5.党委会每月召开1次,全年听取党建工作汇报2次。
6.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集中一定时间进行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1次,全年12天。
7.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会制度,每月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
8.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健全党建基本制度,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保障党建工作经费。
9.继续开展“为党旗增辉当干事先锋”等创先争优活动,党组织和党员推动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效果明显。
10.完成中央和省委、市委、教体局党工委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
11. 贯彻落实中组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2016﹞17号)、中办发《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实行)》(﹝2016﹞78号)(以下简称两个《意见》)。
二、党委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任务清单
1.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头自觉学习党章、模范贯彻党章、严格遵循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市教体局党工委党建工作决策部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2.坚持做到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主持召开学校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年与班子成员进行1次谈心谈话。
4.每月主持召开1次党委会议,每年听取党建工作汇报2次。
5.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季度1次;每季度为党员干部上党课1次;按时交纳党费。
6.带头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季度1次。
7.带头开展联系基层和群众工作,带头落实联系指导基层工作制度,定期到定点帮扶贫困村实地调研指导。
8.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
9.贯彻落实两个《意见》。
三、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党建责任工作任务清单
1.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头自觉学习党章、模范贯彻党章、严格遵循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教体局党工委党建工作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2.带头落实党委形成的决议和决定,对职责分工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3.调研指导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每年1次。
4.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季度1次;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为分管领域党员干部上党课全年1次;按时交纳党费。
5.带头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季度1次。
6.带头开展联系基层和群众工作,带头落实联系指导基层工作制度,定期到定点帮扶贫困村实地调研指导。
7.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
8.贯彻落实两个《意见》。